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279页 (第2/2页)
一件衣服罢了。 如果他喜欢的人不跟她跳舞,其实一切都没有意义。 晚会结束还有一个半小时,吧台只有个调酒师在认真擦杯子,秦蒹葭看了一眼,那调酒师就自觉离开。这是博谊的晚会,人人都认得她,某些时候她说话甚至比黎商更有用。她从来不是说大话的人,无论用什么方式,最终也终于能和他平等地坐在一起。 黎商喝龙舌兰,盐边青柠,第一次看见他这样点酒时秦蒹葭才刚过二十岁生日,中产家庭的好女孩,央戏文化课第一名,一路校花到大学,骄傲得像一只鹤。他是最合乎逻辑的爱人,那些不起眼的优雅细节,构成黎商这个人。但人为什么会爱另一个人呢?因为他有过优渥的生活?良好的教育?还是因为他垂着眼睛喝酒的时候睫毛的阴影几乎要给人忧伤的错觉? “我记得你酒量很好……”她轻声说道。 “你爱过人吗?” 她想过全世界会问出这句话的人,就是没想过会是黎商。她记得他跟自己嘲讽所谓的文艺片,讲无缝叙事和反叙事,其实那时候就应该猜到的吧,他连赵易都没兴趣谈论,他说的爱看文艺片的人,会是谁呢? 但她什么也没说,只是垂着眼睛,像是叹息般回答道:“爱过。” 他绝对不会在乎这答案之外的东西,这两个字的主体“秦蒹葭”,他是听不见的,自然也猜不到客体会是谁。 “那是什么感觉,是痛吗?” “嗯,很痛,像是要把心都烧烂了那样痛。” “得到了就不会痛了吗?” “我不知道,可能会一直痛下去吧。” 他认真求教,她认真教,但那痛苦忽然如潮水般涌上来,淹没了她。她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按在冰凉的杯壁上,这双手最终会牵起谁呢?光是想象,就让人无法再忍受哪怕一秒钟。 吧台昏暗的灯光下,秦蒹葭忽然凑过来,像是要亲他。黎商躲开了,他眼神仍然清明,他向来是酒量很好的。 “我有喜欢的人了,”他这样说:“不要做这种蠢事。“ 一切都对他没有意义,这世界甚至都对他没有意义,他只是像野兽,像动物,会捕猎,会睡觉,会坐在这喝一杯酒。但没有任何事能在他心里留下痕迹,除了那个让他坐在这喝酒的人。那个人让他嘴角留下伤痕,秦蒹葭甚至知道他中学是过着怎样的生活,从那样的环境都幸存下来,怎么可能到了娱乐圈反而这样轻易受伤呢? 她这次也没有哭,只是自己抓过吧台上的酒,倒了一杯,一饮而尽,她就这样一杯接一杯地喝酒,是什么酒也并不重要了。对于疼痛而言,酒精确实是最好的东西。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