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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独生子。”    叶清风不说话了。    她是六岁时被叶猛捡回来的,十年里,叶猛也不懂得照顾女孩,带着她一直混在男人堆里。    什么小女儿心思,她不懂。    突然间叶猛告诉她,到年纪了,是时候寻个婆家时。这北漠城里放眼望去,哪个同龄的男人不是她儿时一起耍过的。    和兄弟成婚,这事她想到就别扭。    见叶清风不答,李狗剩喷着口水焦急道:“你爹都说了,你一个女儿家天天在府衙混,以前没事还能瞎混,眼下城里出了那种怪事,要是找不到凶手,你是要被杀头的哩!”    李狗剩越说,叶清风的眉头皱得越紧。    她这些天被恭亲王的案子烦得头痛,想不通为啥作为皇亲国戚的恭亲王,非要来她这个连飞鸟都没有的北漠城游玩。放着青山绿水和美人不享受,跑这来,到现在死了有五天了,京都那的锦衣卫都还不曾赶到。    叶清风作为北漠城里两个捕快中的一个,在恭亲王死的当天夜里,是她在守尸。    可她能保证,那天夜里绝对没有人接近过尸体,可第二天刚拂晓时,床上就只有一堆白骨和残留腥臭味。    一夜的时间里,尸体被腐蚀得只剩下骨头。    这个画面,在叶清风小时候也见过一次,是……    “清风!”    李狗剩忽然大声叫道,打断了叶清风的思路,“你是不是嫌……嫌我说话漏风,有龅牙难看来着?”    天地良心,她真没有。    叶清风扶额,看来她今天不说点狠的,李狗剩是不会放过她的,抬头时无奈道:“是,我就喜欢身高八尺,长得英俊潇洒的,最好还要打得过我,在他跟前可以让我有安全感的那种。”    “呵。”    清冽的一声笑意。    叶清风刚说完,李狗剩羞愤而逃时,身后突然响起几声马蹄,还有一声轻笑。    她转头去看,是两个穿着裘衣的男人,一主一随从都佩着剑,一看就是非富即贵。    是她等的人到了吗?    叶清风注意到男人的嘴角还保持轻扬的弧度,而这个男人的外貌和她刚才说的“意中人”竟有九成相似!男人身躯凛凛八尺有余,小麦色的健康皮肤恰好比叶清风深一点,英气十足,鼻翼挺而薄,墨色的剑眉如山水画中的轻波淡云。    而这一切,都带着浅浅的笑意。    叶清风颔首,不知为何脸颊忽然有些热。    她听到守城的士兵唤了句大人,心中了然这就是她要等的锦衣卫指挥使了。    放了两个铜板在桌上,叶清风恭敬地走到城门,拱手道:“司大人,属下是北漠县衙的捕快叶清风,在此等候多时了。”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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